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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海市公安局关于公布“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” 教育整顿工作监督方式的公告 | 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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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“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”教育整顿向纵深发展,按照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,从即日起至2021年年底,市公安局教育整顿“主体办”通过公布监督举报方式,充分接受人民群众意见建议,坚持问题导向,把“改”字贯穿始终,把为民服务解难题落到实处,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、服务群众中影响公平公正、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,民警违纪违规、充当“保护伞”等方面问题线索,市公安局教育整顿“主体办”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受理,限时整改,严肃处理,及时答复,确保教育整顿取得实效。 同时,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,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。现公布监督方式如下: 电话:0473-2043833 电子邮箱:whgadjk@163.com 信函地址:乌海市公安局政治部2115室(郝警官) 邮编:016000 乌海市公安局教育整顿“主体办” 2020年8月24日 | 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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