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厅交管局《关于开展严管严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的通知》要求,9月5日夜间,乌海市交警支队国道大队与全区各盟市同步推进,共同开展重点违法行为夜查行动,期间查获一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女司机。 夜里23点50分许,一辆小型普通客车驶入检查点,执勤民警走上前去,看到司机是一名中年女性。民警示意司机将车窗降下来,透过打开的窗户,一股浓烈的酒味飘了出来。民警立刻将这名女司机带离车辆,同时将她驾驶的机动车移至安全区域。 这名女司机下车时,嘴里还嚼着一块口香糖,当时她面色通红,民警站在其身边可以闻到浓烈的酒气,她下车后全身就开始不断发抖,紧张到连说话都不清楚。通过民警的安抚,她的情绪才逐渐平稳下来。民警依法对她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,结果为36mg/100ml,已经达到了饮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。 民警将其移交大队办案中心处理,通过询问,这名女子称:自己下午驾车去给朋友送减肥药,送完药后朋友挽留吃饭,席间经不住劝,就喝了两瓶啤酒,之后觉得自己喝的不多,而且也没有预料到交警会夜查,所以才驾驶机动车返回家中,谁知半路被交警查个正着。办案民警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记12分,暂扣驾驶证6个月,同时罚款一千元。 交警在此提示: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遵章守法不分男女,希望广大司机朋友摒弃侥幸心理,主动遵守法律,为自己和他人负责。 乌海市交警支队国道大队 曹俊鑫 2020年9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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