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上公安信访是公安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,是集中民智、促进科学民主决策、妥善解决群众诉求、快速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渠道,也是公安机关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沟通互动的新平台。 为了充分保障您的权益,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,请先阅读下面的内容,同意后再注册。 一、乌海市公安局信访受理范围:一是检举揭发各类刑事、治安案件的线索;二是控告公安机关或者民警违法违纪的信访问题;三是对公安机关正在办理的案件或做出的刑事强制措施、行政处罚不满意,没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问题;四是要求解决户口、办理证照、出入境管理等问题;五是对公安机关提出批评、建议、表扬的信访问题;六是离退休民警、被处理辞退的在职民警、合同制民警等提出申诉以及要求落实相关政策,解决待遇等问题的信访问题;七是依法应由公安机关管辖的其他信访事项。 二、公安机关不予受理或不再受理的信访事项:一是应该通过诉讼、复议、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的;二是对复核意见不服又提不出新的事实和理由的;三是有关公安机关已经受理该信访事项并正在调查处理、复查、复核中的;四是对公安机关的处理意见或者复查意见不服,30日内未提出复查或复核申请的。 三、每人只能注册一个用户名。为保证您的信件能够及时处理,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联系电话、地址、电子信箱等,以便在处理时可以更好地与您联系,我们将保证您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。 四、请记住您的用户名及登录密码,以便您查询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或再次登录。 五、每人每天只能提交1件投诉事项,每件信访事项可以附带2MB容量的附件。为了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,写信请一事一投,每个邮件集中反映一个问题,如需反映多个问题,请分别提交。如果您同一问题重复投信,我们将只处理您若干来信中的一封。 六、我们将依照《信访条例》和《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》的有关规定办理您的信访事项。 七、请您自觉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社会公德和《网上信访》栏目管理规则,如实反映情况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诽谤、诬告、陷害他人。对借机诬告陷害他人的,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规定对其做出严肃处理;情节严重、构成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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